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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8月1日起政府采购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发稿时间:2019-07-24 09:1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郑州7月24日电(张香丽 记者 任洁)7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提出8月1日起政府采购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多条具体措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知内容。网站截图

  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要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变相设置门槛。各级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通过备案、审核等方式限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地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同时,要求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自8月1日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承诺函。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通过保函形式收取。鼓励采购人试行预付款保函。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河南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确部门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向中小企业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

  此外,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及时完整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公开征集更多电商参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入驻电商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行为。

责任编辑:徐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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